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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2 10:55:06
一、全国数据
中国生态环境公报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约有 6 万家单位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 10 吨及以上,申报产生约1亿吨危险废物。截至 2022 年底,全国约 6000余家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 1.8 亿吨/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内蒙古、江苏、浙江和广东,产生 量合计为 3159.8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 36.5%。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内蒙古、江苏、浙江和广东, 利用处置量合计为 3202.0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 37.8%。苏州工业垃圾处置
二、行业数据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 个行业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为 5997.7 万吨,占全国工业危 险废物产生量的 69.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 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 个行业的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合计为 6040.9 万吨,占全国工业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 71.4%。苏州工业废水处置
三、典型样本
1、废矿物油:我国每年废矿物油产生总量达到3000万吨左右,并保持3%的稳定增长速度,其中废润滑油产生量约600万吨。
2、煤焦油:我国每年约有煤化工产生的煤焦油3000万吨左右,是否例入危险废物管理,影响到煤制天然气、煤炭分质利用、煤焦油深加工等许多行业。
我国采用“概括性定义+列举”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分类和管理的基础文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重要文件,直接关系危险废物产生量、资源化利用的途径与成本、处置方式和成本。苏州一般工业固体处理
四、危废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我国危废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监管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有六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
1、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
3、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
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CB18598-2019) 的发布;
5、2020年3月16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正式发布实施《水泥窑协同应急处置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技术规程》团体标准,标准编号CBMF/Z 76—2020;
6、《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五、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主要方式
1、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回收
危废资源化利用是危废处置的首选方法,采用适当方法实现危废循环利用是最佳资源化利用方式,而为危废循环利用产品制定标准、寻找用途、开发市场则是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条件。
(1)废有机溶剂回收,回收技术主要有精(蒸)馏-冷凝回收法、活性炭吸附回收法。
(2)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资源化技术主要有蒸馏分离-冷凝回收-萃取提纯法、蒸馏分离-冷凝回收-精馏提纯法。
(3)贵金属污泥(包括电镀污泥、废催化剂污泥等),回收技术主要有熔炼法、焙烧浸取法、吸附法等。
(4)工业废渣资源化利用,资源化技术主要有熔炼法、焙烧浸取法等。
(5)废电池资源化利用,资源化技术主要有湿法回收、火法回收、生物浸出法等。
2、综合利用
(1)含铬废渣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危废资源化利技术主要有炼铁、制水泥等。
(2)废催化剂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技术主要有催化剂再生法、催化裂化制油等。
(3)废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技术主要有燃烧热解制酸、废酸液浓缩等。
(4)废碱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技术主要有硫酸中和回收化学品、二氧化碳中和回收化学品等。
(5)废电路板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技术主要有物化预处理 - 填料 / 改性生产再生板材。
(6)水泥窑协同处置,用作水泥生产中的替代燃料 /替代原料 / 混合材料 / 工艺材料。
3、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技术
(1)回转窑-二燃室处置技术。(2)炉排炉-二燃室处置技术。(3)液体注射焚烧炉处置技术。
4、危险废物填埋处置
目前我国各省均建有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由于土地供给的制约,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数量有限。
六、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
企业的安全与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近年来,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企业安全、环境事故屡有发生,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注意,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企业安全、环境风险评估、等级划分、应急预案等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已经提上日程。
目前危废技术体系尚未建立,许多危废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项目技术选择和装备选型处于无序发展状态。仅以危废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项目为例,对危废的危险性不能全面认识和精准掌握,忽略或轻视次要的危险性,导致危废在装卸、贮存、输送、处理处置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进而引发突发性的环境风险;危废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品质不高,在线监控装置缺失,人工操作环节太多,不能满足现代化危废处理企业自动、连续、密闭的要求;此外,对危废资源化理解片面,将危废资源化理解为唯一的商品化,比如不考虑适用范围和适用前提,将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牵强地定为副产品等。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企业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危废资源化利用企业(如化学方法,冶金方法);第二类是危废处置企业(如焚烧方法、等离子体法、炭化法、湿式氧化法、超临界氧化法、雾化法、蒸发浓缩法、水泥窑协同处理法、冶金窑炉协同处理法、生化法等,有独立的,也有多种方法同时使用的);第三类是危废综合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企业,这些企业的规模不同,危废来源不同,危废原料不同、性质不同,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手段不同,差别很大,如何评估这些技术的适用范围、处理效果、长周期安全运营都面临巨大的挑战;第四类是使用填埋法的危废处置企业。
危废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企业规模、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近年来,危废行业受人追捧,许多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凭借资本和技术力量纷纷进入,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龙头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危废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企业逐渐走向正规化、专业化。随着国家对危废行业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大,行业“小、散、乱”的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危废行业还未完全走上健康稳定发展之路,管理部门和危废行业之间远未达到政府引导、企业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七、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的常见问题
1、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技术来源和工艺原理不清楚,成熟性和可靠性不明确,主要设备(含标准设备和非标设备)无明确的技术条件和建造要求。
2、从危险废物中回收产品和综合利用产品中的杂质种类和数量不清楚,杂质进入环境后的潜在风险不作分析和评估,环境安全问题不明确。
3、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次生危废和其他废弃物的处理方法缺乏针对性,处理后的去向不明确。
4、不重视安全设施建设,无安全建设标准,潜在安全隐患较多,事故发生率较高。
5、对危险废物的危险性识别不全面、不精准,主要危险未识别出来,次要危险被忽略或轻视,导致危险废物在装卸、贮存、输送、处理处置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进而引发突发性的环境风险。
6、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位置与周边建(构)物和重要设施的距离无明确的遵循依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常常被安置在厂区的边角之处,且建设标准很低,一些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属于“违章建筑”或“临时建筑”,潜在风险较大。
7、部分危废利用与处置企业未设置分析化验室和实验室,或设置不规范,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缺少必须的“眼睛”,处置过程处于盲目状态。
8、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设施质量存在问题,在线监控装置缺失,人工操作环节较多或全部是人工操作,不能满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过程实现连续、自动、密闭的要求。
9、租赁现有厂房作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车间或场所的情况较为普遍,不能满足相关工艺的要求,无法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的预期目标,无法满足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
10、部分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未经过正规设计,或设计文件不规范。
11、焚烧技术问题。焚烧技术需进一步完善处理性能和处理能力,重点突破预处理这一难点;研发焚烧法预处理技术,应重视不同物理-化学预处理技术的组合创新与集成创新、后续焚烧设施实现合理对接;关注国内外等离子体处理危险废物工程的建设,要全面科学评估。
八、改进和完善危险废物资源化
利用与处置技术体系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技术体系及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和关系:
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构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技术体系的指导性和政策性文件。
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构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体系的重要支持性文件。
3、《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是编制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的规范文件。
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是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技术体系中涉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内容的通用性技术文件,其作用是宏观指导。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技术体系中涉及到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具体工作,仅有宏观指导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制定具体规定,实施微观指导。为此,建议编制《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技术体系中涉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实施微观指导和精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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