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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百问百答(181-190)

发布时间:2025-07-15 15:26:28

181、为什么需要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答: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是一类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为了加强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对其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这也是许多国家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美国、日本、德国等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把实行许可证管理作为控制危险废物、防治污染环境的一种重要手段。

因此,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苏州工业垃圾处置


18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种类有哪些?

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苏州工业废水处置


183、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苏州工业垃圾回收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184、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8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答:(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方式如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

(2)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3)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

(二)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18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答:(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五)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六)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187、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 20%以上的。


188、如何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18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机关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具体审批颁发的权限为: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2)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3)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19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主要包括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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